最近發(fā)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25)對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進行了升級,新增了“保質期到期日”和“消費保存期”兩項標準,并表示在標示“生產(chǎn)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的前提下,“保質期”可以由廠家選擇自愿標示。也就是說,預包裝食品什么時候過期,不需要消費者再結合生產(chǎn)日期和保質期推算,廠家會直接在標簽上打出“保質期到期日”。
新標準還鼓勵標示“消費保存期”,如果消費者購買食品后沒有在保質期內(nèi)吃完,可以在“消費保存期”內(nèi)繼續(xù)食用。
對此,不少消費者產(chǎn)生疑問:“過了保質期的食品,還能不能吃?”“‘保質期’與‘消費保存期’又有什么區(qū)別?”
所有食品都要標保質期嗎?
并不是所有食品都要標保質期,只有一部分預包裝食品需要標示。
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容器中的食品。新鮮蔬菜、水果、肉、蛋、魚等生鮮農(nóng)產(chǎn)品不屬于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以及餐館餐飲、街邊小吃等現(xiàn)制現(xiàn)售食品,也不屬于預包裝食品,不需要強制標示保質期。這些食物最好盡快食用,否則要及時冷凍、冷藏保存。
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就得扔掉嗎?
保質期是現(xiàn)代食品工業(yè)中誕生的概念。在此期限內(nèi),食品的風味、口感、安全性各方面都有保證,如果吃出問題,生產(chǎn)企業(yè)要承擔責任。保質期是用來界定各方的食品安全責任,而不是判斷食品是否變質的標準,因此過了保質期的食物并非一定得扔。
一般來說,食品生產(chǎn)企業(yè)在確定保質期時,會留有一些余量,確保在保質期到期前,食物不會出現(xiàn)風味口感大幅度變化、腐敗變質等問題。
至于食品的最后可食用日期,可以參考“消費保存期”,它一般比保質期更長。新標準規(guī)定:“消費保存期也可采用以下形式標示:“消費保存日期(至);最后食用日期(至)?!?/p>
要注意的是,“消費保存期”由食品生產(chǎn)者自愿標示,是額外的提示,僅供消費者參考。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法》的參考標準仍是保質期。這就意味著,食用過了保質期但沒過消費保存期的食品,一旦出現(xiàn)健康問題,生產(chǎn)企業(yè)可以免責。
保質期內(nèi)的食品不會變質?
即使在保質期內(nèi),也不代表食品一定不會變質。保質期和保質條件是配套的,“保質期內(nèi)不變質”需要遵循廠家的保存要求才能實現(xiàn)。
比如,經(jīng)過殺菌、滅菌處理后密封的食品,其保質期標示僅能保證開封之前的儲藏時間。開封之后,食品接觸了空氣中的微生物,就不能繼續(xù)在室溫下長期保存了。如果密封食品開封后很快變質,即使在保質期內(nèi),廠家對此不用承擔責任。
一般來說,常溫保存的保質期,是按25℃左右的室溫來確定的;如果溫度超過25℃,實際保質期會縮短。因此,消費者要留意食品包裝上的保質條件,合理貯存。
為什么有些預包裝食品不標保質期?
另外,還有一些預包裝食品不需要標示保質期。
新標準明確:“在標示了生產(chǎn)日期的前提下,下列預包裝食品可以豁免標示保質期和保質期到期日:葡萄酒及酒精度大于或等于10%vol的酒類、食醋、食用鹽、固態(tài)食糖類、味精?!?/p>
這是因為酒、鹽、糖等天然具有抑菌能力,而且不存在脂肪氧化問題,可以存放多年,無需標注保質期。
是不是保質期越長,防腐劑越多?
食品的保質期長短,與食品的水分含量、水分活度/滲透壓、儲藏溫度和生產(chǎn)工藝都有關系。干燥(脫水)、鹽腌、糖漬、酒漬、殺菌密封、低溫冷凍等加工方式都有助于延長食品保存時間。
鹽、糖、酒堪稱“天然防腐劑”,咸肉、醬菜、腐乳、咸鴨蛋等屬于鹽腌食品,果醬、蜜餞是糖漬食品,糟蛋則是靠鹽、糖、酒聯(lián)合防腐的食品。所以,它們可以在室溫下存放一年以上不腐敗,不需要添加防腐劑。
但當食品的保質期要求比較長,且保存環(huán)境的干燥程度還不夠高,鹽、糖、酒等添加量也不夠多,那就需要根據(jù)國家標準加入少量防腐劑來遏制微生物繁殖。因此,并不是保質期越長防腐劑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