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報訊(健言)?身處網絡洪流的我們,上一次理性思考是什么時候?
《烏合之眾》說,當人處于一個群體當中時,某種共同的情緒會被無限放大,從而弱化你本體固有的建議和想法。當下網絡上的一些所謂“意見領袖”,無非都是在用這個套路,煽動情緒、燃燒情感,氣氛越濃烈,理性越勢微,人們才會越容易被控制,甚至一味用單線條的喜怒哀樂去無限肯定或否認自己認知范圍內的一切。
生活在信息爆炸的時代,由于心智容量有限,又疲于應付,我們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加上各平臺“算法”的推波助瀾,我們每天都生活在“信息繭房”里,認識和思維難免也會變得越來越狹隘,不斷削弱表達自己的興趣和意見動力,成為人云亦云的“復印件”與“復讀機”。
卡斯特在《認同的力量》中對網絡權力本質進行了深入的剖析。他指出,網絡化時代的權力主體發(fā)生了變化,普通網民聯合起來的網民群體成為了網絡權力的主體。對于網絡權力的本質和力量來源,卡斯特認為,“網絡社會,權力存在于信息符碼形成與再現的意向之中,社會根據網絡權力進行制度組織,人們根據網絡權力進行生活營造和行動抉擇。網絡權力的基礎是人們的心靈”。作為一種新型權力,網絡權力開始動搖傳統(tǒng)的權力格局,甚至開始動搖文化認知的根基,而其力量的來源,正是人們的心靈,是基層大眾的評價性認同。而網絡宣泄甚至網絡暴力,恰恰是最適合在大眾中傳播的信息化情緒病毒。
以近來甚囂塵上的辛巴燕窩事件為例。已經有多個媒體或者自媒體,言之鑿鑿地稱:由于涉案金額過大,辛巴或面臨15年有期徒刑。另一方面,一個吐槽“喝的時候沒什么固體是糖水”網友,遭到眾多私信謾罵,有人勸她“找辛巴直播間門口跪下求饒也許還能原諒”。即便是辛巴道歉后,自稱燕窩女事主姐姐的人還發(fā)文稱“電話的泄漏讓妹妹遭受了網暴、威脅、恐嚇、電話騷擾,不敢出門不敢工作,看過醫(yī)生,醫(yī)生說抑郁焦慮厭世輕生,需要人每天陪同看護”。
可以看到,這一刻,除了已經得補償的消費者稍稍心安之外,辛巴也好,最早發(fā)文的女網友也好,都遭到了網絡暴力的無差別攻擊。主動賠償被無視、個人隱私被起底、專業(yè)法律被忽略……網絡背后,就像有一雙巨大的手,以所謂的“民意”把主播團隊、生產企業(yè)、消費者推向越來越難以抽身的旋渦,卻鮮有從理性、客觀、專業(yè)的法律角度來分析各方責任,來還網絡清朗空間。
如果是真正關心自身利益的消費者,如果不是想混水摸魚的幕后黑手,請找到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默念第一百三十一條: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承諾的,應當履行其承諾。
辛巴事件最終當然需要處理,但怎么處理,怎么處罰,到底要負什么樣的責任——辛巴事件,請勿帶亂節(jié)奏。
而作為關心自身利益的普通網民,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回歸理性,獨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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