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wǎng)訊(趙永恒 記者黃官國)近日,上海徐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被告人徐某以牟利為目的銷售假冒“Penfolds”品牌紅酒,獲利87萬余元,徐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徐某上訴后,二審維持原判。
2017年11月起,徐某以牟利為目的將假冒“Penfolds”品牌紅酒銷售給下家,下家再通過微信朋友圈或線下人員對外銷售至江蘇、上海等地。徐某利用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取貨款共計人民幣87萬余元。2018年7月2日,公安機關(guān)依法抓獲該下家,查獲待銷售假冒“Penfolds”品牌的各類紅酒近6000瓶及散裝二維碼、背標、防偽標簽、禮盒若干。2019年9月29日,徐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在審查起訴階段,徐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達人民幣87萬余元,數(shù)額巨大,已構(gòu)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與被害單位達成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根據(jù)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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