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包括: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售賣“三無”食品;售賣過期、變質食品;售賣高鹽、高糖、高脂食品等以及其他安全隱患。要求各縣市區(qū)教育局4月10日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護苗”行動為期7個月,整治范圍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及周邊的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小作坊、食品攤販等;學校飲用水;兒童玩具、學生文具等兒童和學生用品生產經營單位、電子商務平臺,特別是校園周邊經營單位,學生校服、校園跑道及原料生產和集團采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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