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公安廳印發(fā)了《關于常態(tài)化開展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依法懲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筑牢校園食品安全屏障。
《指導意見》指出,進一步健全完善保障食品安全機制體系,通過常態(tài)化打擊整治,嚴打危害青少年身體健康的違法犯罪,嚴查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取締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聯(lián)合行業(yè)主管部門引導 “四小”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小超市)規(guī)范生產經營,進一步規(guī)范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凈化飲食消費環(huán)境,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導意見》重點任務,要對校園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戶原料采購、食品儲存、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及餐廚廢棄物管理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等方面開展隨機抽查,重點打擊使用“地溝油”“瘦肉精”“病死豬”“毒奶粉”等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重點對校園內及周邊食品小經營店、流動攤販、小超市等經營場所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索證索票等方面開展隨機抽查,重點打擊制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食品、宣稱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無”食品、“山寨”食品、商標侵權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聚焦重點企業(yè),對學生餐配送企業(yè)、校外托管機構、培訓機構從業(yè)人員健康情況、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經營許可、索證索票、餐具消毒、原材料供應等方面隨機抽查,重點打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食品,制售病死肉、過期食品,制售不合格餐具包材等危害校園食品安全犯罪活動。
《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強同衛(wèi)生健康、市場監(jiān)管、教育等部門銜接聯(lián)動,針對校園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活動全面進行“地毯式”排查,要深入調查獲取深層次、高質量的案件線索,實施深度打擊;對前期破獲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進行梳理深挖,進一步拓寬打擊的廣度。
《指導意見》要求廣泛征詢社會各界對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建議,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和資源,形成各方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式。(金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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