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新華·中鹽食用鹽(商超)價格指數(shù)報1364.35點,較上期(2023年1月)上漲68.46點,漲幅5.28%;較基期(2018年1月)上漲364.35點,漲幅36.44%;較周期內最低點981.91點(2018年12月)上漲382.44點,漲幅38.95%。本監(jiān)測區(qū)間內,低鈉鹽的月度銷售占比為15.43%。
分城市來看,2023年2月,西安、呼和浩特、南京、哈爾濱、北京、重慶、西寧、南寧、昆明、烏魯木齊、長春、貴陽、濟南、銀川、鄭州、拉薩、合肥超市銷售食用鹽均價較2023年1月上漲;杭州、沈陽、上海、哈爾濱、廣州、南昌、長沙、蘭州、天津、沈陽、福州、南昌、蘭州、天津、石家莊、福州、武漢、太原、青島超市銷售食用鹽均價較2023年1月下跌。
分價格區(qū)間來看,本期超市食用鹽銷售單價在5元/斤以上的城市有9個,分別是杭州、沈陽、上海、西安、呼和浩特、南京、哈爾濱、北京、重慶;超市食用鹽銷售單價在4-5元/斤之間的城市有11個,分別是西寧、南寧、昆明、烏魯木齊、廣州、南昌、長沙、長春、蘭州、天津、貴陽;超市食用鹽銷售單價在3-4元/斤之間的城市有6個,分別是濟南、銀川、石家莊、福州、武漢、鄭州;超市食用鹽銷售單價在3元/斤以下的城市有4個,分別是拉薩、合肥、太原、青島。
低鈉鹽銷售方面,2月份超市渠道銷售低鈉鹽占比超過15%的城市為青島、沈陽、廣州、北京、石家莊、長春、杭州、重慶、南京、天津、鄭州、上海。
新華·中鹽食用鹽(商超)價格指數(shù)由中國經濟信息社與中國鹽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共同編制并發(fā)布,旨在客觀反映中國超市渠道食用鹽終端銷售價格走勢,為市場提供定價參考與決策支持。指數(shù)以2018年1月為基期,基點1000點,重點采集國內主要城市大型連鎖超市的食用鹽價格和銷量數(shù)據。